泰兴统计局

人气指数:0 页面更新时间:2022-04-16 19:11
网站介绍

(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全市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
(二)宣传、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定期检查《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继续加大统计执法统计监审的力度,每年抽查部分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保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合法权力,维护《统计法》的尊严。
(三)依照国家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统计局制定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审定部门统计标准。搞好全市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核算。
(四)在市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市情、市力调查,积极做好国家,省布置的国情、国力、省情、省力的普查;领导和协调全市和农村社会经济调查。
(五)搜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六)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开展对市有关部门和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考核。
(七)做好统计信息的横向联系,加强与有关市(县)的交流合作,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时提供兄弟县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审查、指导市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及颁发的统计调查表。
(九)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
(十)领导和管理泰兴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十一)组织指导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的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协助乡镇政府做好乡镇统人员的考核工作。开展统计教育、统计专业知识培训,统计咨询服务和统计书刊出版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及相关的统计调查任务。

免责声明:
此页是<泰兴统计局>的介绍页面,并非官方站点,我们收集于网络只为广大网民快速查询提供帮助。
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点此纠错或删除此信息